延寿原县委书记受贿案倍受全省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关注。2018年7月17日,富锦法院公开审理了"11、7"封殿辉受贿案,并全程录像,制作成廉政教育片公开播放,但法庭认定受贿、行贿的钱款数额和判罚结果让人唏嘘不已,嗤之以鼻。至此,此案牵扯到党政公务员及企业界人士82人。其中,定性为行贿的52人,送礼金30人。有细心人进行了统计和整理。 封殿辉受贿款明细
张晶超30 胡中东20
祝晓玲10 李洪娇30
李凤林20 刘 勇26
邢建全2 万美 顾 磊29
白晓峰5 程 军10
韦学峰10 郑喜勇30
房大伟20 邢雪峰22
丁会仁40 候振刚80
王伟立15 张 雷12
戚 杰20 林松涛10万美
姚有春30 于永洋3万美
吕凤阳26 徐 荗5万美
赵育红20 石宝林6+3万美
陆延民5 万美 鲁永志30
赵志民30+5 万美 候立臣30
韩春民10 许 军50
黄成德4+2 万美 寇金森24
王浩军12 王志鹏30
武传刚120 王嘉澍5
鄂基群5 王一平10
杜玉龙20 、李月珍30
张亚松10、郭立君26、关立新97 、赵士宝40
贾德君10 安建春100
张金武40 、 陶先生100、赵士然120 、吕 广7。至此,延寿的政治生态被彻底摧毁。如何处理行贿送礼的公职人员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热点!但县纪委一直没有作出公开处理。据听说,行贿30万以上[包括30万]的公职人员给予了"双开"[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]处理; 20万[包括20万]以上的,给予降职降级处理; 20万元以下的没有作出任何处理。近期,坊间传出行贿干部可以继续提拔使用或转任,引起广大干部群众一片哗然,舆情沸腾!按照行贿罪的构成要件、立案标准和《党政干部提拨任用条例》,这些干部本应受到刑事处罚,或降职降级处理。事实不但没有,反而得到提拨和任用!就在昨天下午,也就是8月22日下午,县委召开常委会,这些行贿干部又换上一件"新马甲"带病任职工作了!这不是花钱有理、行贿有功、贪腐光荣吗?!